一、受检方应事先约定检测的内容、时间和面积,并签订《检测约定书》。
二、检测单位到达到场后,受检方向检测单位提供检测建筑物相关资料,如工程竣工图纸、工程验收意见书(消防审核意见书)、各种隐蔽工程记录等。
三、检测单位在检测相关设施时,原则上不操作受检方各种消防、电气设施,需要操作时需征得受检方管理人员同意,并在受检方随同检测的相关技术人员配合下进行。
四、消防、电气检测结束后,受检单位如果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检测单位可现场重新检测,复测完毕后,受检测单位管理人员确认后在现场检测记录单上签字。
五、在消防、电气检测结束三至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消电检报告,一并提交受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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