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应根据不同场所的安装条件选择适用型号的S型自动灭火装置及控制装置
b、 自动灭火装置安装的正前方1.0m内不允许有设备、器具或其他阻碍物。
c、 自动灭火装置的安装不受高低影响,就地摆放宜靠墙壁。
d、 自动灭火装置安装严禁擅自拆卸,装后不允许移动。
e、 自动灭火装置不宜安装于下列位置:
(1) 临近明火、火源处。
(2) 临近进风、排风口、门、窗及其他开口处。
(3) 容易被雨淋、水浇、水淹处。
(4) 疏散通道。
(5) 经常受振动、冲击、腐蚀影响处。
f、 自动灭火装置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及其他消防系统组成中央集中控制的自动灭火系统时,其安装施工要求应按GB5016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
g、 防护区应设计为相对封闭空间。防护区各部位不宜开口,若必须开口自动关闭装置。顶部及2/3高度以上部位不应泄露,当保护区由地面至2/3高度范围内设置开口自动关闭装置有困难时,允许有少量的泄露,但应控制单个泄露开口面积不小于0.01m2,且应距灭火装置释放点2m以上;泄露面积总和与保护区的包围面积之比不大于0.3%,若超过0.3%时按要求每增加0.1%,则就增加灭火剂用量25%作为泄露补偿。
h、 S型灭火装置等效电路路及接线图
S型气溶胶维护和使用
a、系统经验收全程投入运行后,用户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以确保平时安全可靠,发生火情时能正常启动,杜绝误启动和不启动现象的发生。
b、S型自动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承担。
c、在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若发现有可能造成误启动或无法启动的预兆或控制部分有问题,应通知工程施工单位并由施工单位派人员检查维护。
a、 自动灭火系统经验收合格后除施工人员和保养人员外,其他人不得去操作或拆卸和调试系统各功能单元开关,接线等。
e、经常用柔软干净的棉布擦抹系统各功能单元机壳,打扫地面时尽量减少灰尘飞扬。
a、 每年应断开S型自动灭火装置的负载,检查一次探测启动系统工作的可靠性,并应有检查记录。
消防维保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郭经理
- 传真:010-69552656
- 电话:400-0346-119
- 电话:010-57113119
- 邮箱:506665119@qq.com
- 地址:北京通州区新华北路117